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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次活動還有件意想不到的事是讓我對愛情的反思。
因為團內出了四對情侶(佳鈺一聽到這裡,就說她也想參加XDDD)
對岸兩對、台灣一對、跨兩岸的一對。
其中跨兩岸的這一對頗受爭議。
也不是真的遭人非議啦,只是因為男方本來就已經有女友,
所以當我們知道男方(對岸人)有女友時,甚為吃驚。
而當女方(台灣人)被問及感受時,她說:那是他的事情。
(我不在場,是小珍珠轉述的。)
小珍珠跟我說:天阿,我真的老了!我不能接受!

我們幾個人(都沒有當事人)在火車上時聊了一下,
每個人都說說自己對這件事情的看法,談談若自己是當事人會如何做。
文哲跟珍珠都持反對票,
珍珠說:我可以理解,但我不能接受。
怡愷本來是站在我這邊的,他說他覺得okay呀。
但是小珍珠進一步逼供:所以如果你是男方,你會像他這麼做囉?
愷愷連忙撇清:噢!不會阿!
(所以怡愷的意思是反正那對情侶不關他的事,所以他ok,但他不會這麼做。)
所以,怡愷跑票了。XD
四個人之中,只有我說,若我是小庭(原諒我亂取綽號),我會像她那樣。

是我太天真?太感性?還是太沒道德觀?XD
我不知道。
但我是真的這麼想:
若我真的很喜歡男方,而我知道這個活動就是這麼短短的兩週,
縱使他有女朋友,我會好好把握。
我相信小庭也是這樣想的~~

打這篇文章是想問大家,若是你們,會怎麼做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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